公司債務如何合法清償
1.成立清算組。
2.通知或公告?zhèn)鶛嗳耍逅憬M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3.登記債權。債權人申報期債券,應當說明債券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4.制定清算方案,財產處理應依下列順序安排:第一順序,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第二順序,按第一順序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找法網提醒您,公司財產在未按第一順序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5.確定并實施清算方案。清算組制定的清算方案,應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確認后,清算組即可按清算方案執(zhí)行。
6.清算報告。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制作清算報告。
7.注銷登記并公告。清算結束,應將經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及確認文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股東要承擔公司債務嗎
股東是否需要承擔公司債務,分以下情況:
1.公司如果有債務,股東一般是不用承擔的。在有限公司中,股東一旦完成了出資義務,那么公司的債務就應當由公司獨立承擔,股東只以自己認繳的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2.在一些情況下,有限公司股東也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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