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是指把過失歸在自己身上,目的在于自責。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鑒于自身所犯的過錯而辭去領導職務的行為就是引咎辭職。
法律依據(jù)
《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暫行規(guī)定》第十四條
黨政領導干部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不宜再擔任現(xiàn)職,本人應當引咎辭去現(xiàn)任領導職務。
《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暫行規(guī)定》第十五條
黨政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引咎辭職:
(一)因工作失職,引發(fā)嚴重的群體性事件,或者對群體性、突發(fā)性事件處置失當,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
(二)決策嚴重失誤,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
(三)在抗災救災、防治疫情等方面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