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買的房子婚后不用算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共同財產(chǎn)一般是指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期間獲得的財產(chǎn),而婚前的買的房子,它的獲得時間是在婚姻關系存續(xù)之前,屬于個人的婚前財產(chǎn)。
根據(jù)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guī)定,下列財產(chǎn)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chǎ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chǎn);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chǎn)。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chǎn)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chǎ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chǎn);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chǎn)。
關鍵詞: 婚前買房 夫妻共同財產(chǎn) 婚姻關系 共有財產(chǎn)